经学校党委批准,党委组织部委托,我处派出审计组,自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1月10日,对李彩云同志、路玉玲同志、张玉芳同志、李平安同志、陈健同志,自2015年6月18日至2020年5月18日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离任审计。
实施审计期间,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以上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,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与审计处联系。
联系电话:0373-3682557
电子邮箱:108472788@qq.com
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:王长青 13937349561
特此公示
新乡学院审计处
2021年1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