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新修订的《中国内部审计准则》
时间:[2013-09-17] 来源:
8月20日,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以公告形式发布了新修订的《中国内部审计准则》(以下简称新准则),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。新准则的发布,标志着我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进一步完善和成熟,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。
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于2003至2011年间,先后发布了《内部审计基本准则》、《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》、29个具体准则和5个实务指南,初步形成了内部审计准则体系。近年来,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,各类组织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,内部审计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,对内部审计准则也提出了新的要求。为此,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坚持科学的内部审计理念,精心谋划,周密组织,在充分听取广大内部审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,于2012年开始,对原准则进行了全面、系统的修订,为新时期内部审计工作提供科学、规范的指引。与修订前的准则相比,新准则有以下三个特点:
一、提升了准则体系结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
新准则将具体准则分为作业类、业务类和管理类,在分类的基础上,对准则体系采用四位数编码进行编号。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为第一层次,编码为1000;具体准则为第二层次,编码为2000;实务指南为第三层次,编码是3000。新的编号方式借鉴了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经验,体现了准则体系的系统性和准则之间的逻辑关系,也为准则未来发展预留了空间。同时针对部分准则存在的内容交叉、重复,个别准则不适应内部审计最新发展等问题,对准则体系结构和内容进行了调整。修订后的准则体系由内部审计基本准则、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、20个具体准则和5个实务指南构成。
二、反映了内部审计的最新发展理念
结合国际、国内内部审计理念和实务的最新发展变化,新准则将内部审计定义为“一种独立、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,它通过运用系统、规范的方法,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、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,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、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”,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(IIA)定义的接轨。如将“监督和评价”职能改为“确认和咨询”职能,拓展了内部审计的职能范围,突出了内部审计的价值增值功能;明确了内部审计在提升组织治理水平,促进价值增值以及实现组织目标中的重要作用;将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全面贯彻于整个准则体系中,强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全面关注组织风险,以风险为基础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业务等。
三、增强了准则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
新准则立足于内部审计实践的发展,对部分准则的内容进行了调整、充实和完善,进一步增强了适用性和可操作性。如将经济性、效率性和效果性三个具体准则合并修订为绩效审计准则;将遵循性审计、风险管理审计、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三个准则进行调整和补充,形成修订后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,并与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》及其配套指引相衔接,进一步增强了准则的适用性。再如进一步细化了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中有关诚信正直、客观性、专业胜任能力和保密等具体要求,删除了关于舞弊的预防、协助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工作等不易操作的内容。
内部审计审计准则的修订和发布,是我国内部审计规范化建设的一件大事,是完善内部审计规范体系的重要举措,对提升内部审计在组织中的地位,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行为,保证审计质量,防范审计风险,促进内部审计事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。今后,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将结合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工作,加大对新准则的宣传力度,不断促进新准则的有效实施。(尤广辉)
上一条:新华网:世界审计组织明确未来四大发展方向
下一条:刘家义在审计署党组专题讨论会上强调:反对“四风”,领导干部要做表率
【关闭窗口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