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3月至5月,审计署组织对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地下电站(以下简称地下电站)竣工财务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。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按照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1992年批准的总体方案,三峡水利枢纽工程除坝后电站装机26台外,右岸预留6台机组地下电站。这6台机组单机容量均为700兆瓦,自2002年2月尾水渠施工开始,至2012年5月经验收合格、全部投产发电,建设工期比初步设计减少22个月。竣工财务决算草案报告显示,决算基准日(2012年5月31日)累计完成投资71.47亿元,其中建筑工程21.86亿元、安装工程3.61亿元、设备投资37.15亿元、待摊投资8.85亿元,总投资控制在批复的投资范围内。总体上看,地下电站建设运营情况较好。
一是实际发电能力超过设计水平。地下电站设计年平均发电35.11亿千瓦时,经与左岸、右岸电站机组统一调度,2012年至2014年实际年均发电42.55亿千瓦时,超过设计21%;累计实现电力销售收入27.34亿元、上交税金4.89亿元,实现净利润2.18亿元。
二是提高了三峡水库水量发电利用率和发电运行的稳定性。据统计,地下电站建成投产至2014年,三峡水库水量发电利用率从最初的93.1%逐步提高到97.4%,其中汛期水量发电利用率由90.6%提高到96.5%。同时,地下电站建成投产增加了三峡电站检修和事故的备用容量,有利于提高三峡电站机组运行的稳定性。
三是推动了水电机电设备国产化和自主创新。地下电站机组除进口部分自动化元器件等部件外,已基本实现国内设计制造,水轮机模型转轮水力设计等系列关键技术已全面国产化,大型机组铸锻件等关键材料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。
二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
(一)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多计投资33 785万元。 对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列示的714 720万元投资,审计核实后,调减33 785万元(占4.73%);调整后的投资为680 935万元。具体情况:
1.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调减27 552.1万元,占决算草案列示该项投资的10.82%。一是虚计工程量、单价或超出合同约定多计费用等,造成多计投资4185.62万元;二是多计预留尾工项目投资23 208.29万元;三是混凝土对外销售收入未按规定冲减投资158.19万元。
2.待摊投资调减5194.83万元,占决算草案列示该项投资的5.87%。一是将应由三峡枢纽其他工程承担的费用1716.27万元计入地下电站工程,导致多计相应投资;二是超标准支付监理费1732.78万元、招标代理费452.89万元;三是重复支付勘察设计费和专项研究费用413.92万元;四是多计竣工决算编审费等其他费用878.97万元。
3.设备投资调减1038.07万元,占决算草案列示该项投资的0.28%。一是多计概算外设备投资538.5万元;二是多预留设备采购合同尾款151.63万元;三是将未使用的电缆计作设备投资347.94万元。
(二)设备物资采购、工程施工、技术咨询服务等未依法依规招标,涉及合同金额154 271.72万元。 此类问题,审计署此前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(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公司)的审计中曾多次指出。但本次审计仍然发现以下问题:
1.主体工程土建和部分设备安装等施工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,涉及合同金额132 012万元。
2.水泥、粉煤灰、钢材等物资采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,涉及合同金额16 357.2万元,其中直接采购13 131.2万元,未经批准实行邀请招标采购3226万元。
3.有9项设备监造、机电监理、工程咨询等技术服务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,而采取直接委托方式,涉及合同金额5902.52万元。
(三)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,导致增加投资1965.51万元。 一是标段划分不合理和施工控制不严,增加投资413.86万元。二是设备材料采购管理不到位,增加工程赶工措施费800万元。三是指定分包和调整施工范围,增加投资342.65万元。四是高出其他供应商最高供应价格采购粉煤灰,增加投资409万元。
(四)部分闲置及退场物资设备处置不规范。 一是低于规定价格42.53万元处置物料集装箱。二是有200多项退场设备仪器未纳入评估清单,部分直接无偿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。
对于上述问题,审计署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,并建议三峡集团公司完善招标投标相关管理制度,严格工程投资控制,进一步加强设备物资管理和处置,避免闲置浪费和资产流失。目前,三峡集团公司正在积极组织整改,审计署将继续对此跟踪了解,具体整改情况将由三峡集团公司向社会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