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内部审计协会(以下简称本会)会费管理工作,根据《河南省内部审计协会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章程》)及国家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会员享受《章程》规定的各项权利,并履行《章程》规定的各项义务。
第三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,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包括本会单位会员、个人会员在内的全体会员。
第二章 会费标准
第五条 单位会员会费分为三个档次:2000元、3000元、5000元。单位会员的会费档次由本会秘书处核定。单位会员的会费档次与是否出任本会各类职务无关。单位会员的会费档次依据以下原则确定:
(一)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内部审计协会,根据所在地经济发展、财政收入以及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数量等情况确定会费档次;
(二)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单位会员、民营企业单位会员、中介咨询服务机构,根据其经营收入等情况确定会费档次;
(三)中央驻豫事业单位,省属行政事业单位、教科文卫机构、社团组织会员,根据其规模等情况确定会费档次。
第六条 个人会员免交会费。
第三章 会费交纳
第七条 会费按年度收取。
单位会员会费于每年年初开始收取,最迟不得超过当年6月30日,会费金额以本会正式下发的会费交费通知书为准。
第八条 会员在确认不欠交会费的情况下,可以分别享受以下专属服务:
(一)单位会员可享受的专属服务包括:
1.免费获取《河南内部审计》(暂定名)杂志;
2.免费获取本会出版(选编)的重要书籍和研究报告;
3.免费在本会网站、刊物宣传单位(企业)文化建设;
4.参加本会组织的培训、会议等活动可享受会员价;
5.浏览和接收专属职业资讯;
6.享受证书考试方面的优惠政策。
(二)个人会员可享受的专属服务包括:
1.参加本会组织的培训、会议等活动可享受优惠价;
2.浏览和接收专属职业资讯;
3.享受证书考试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。
本会秘书处定期审核上述服务清单,根据本会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会员的需求对专属服务进行调整和增补。
第四章 会费的使用
第九条 本会按照取之于会员、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使用会费,会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
(一)召开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、全省秘书长工作会议以及有关专项工作会议;
(二)组织业务交流,开展理论研究和职业宣传;
(三)根据有关授权,监督、检查和评估内部审计准则、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情况;
(四)管理和维护网站、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自办宣传媒体;
(五)编辑出版《河南内部审计》(暂定名)刊物、专业资料汇编;
(六)开展会员单位和协会文化建设宣传;
(七)开展内外交往、召开相关会议等;
(八)提供内部审计相关免费咨询服务;
(九)协调业内、业外关系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;
(十)用于本会秘书处办公支出;
(十一)其他必要支出。
第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财经制度配备财务人员,设立会费收支账目,严格管理会费,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会费的收入、使用情况,并向会员公开,接受监事和有关部门的监督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一条 本办法的修订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本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,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,2011年本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《河南省内部审计协会会费管理办法》同时废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