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新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!
     学校首页
设为首页   加入收藏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审计动态 >> 正文
审计动态
相关文章
读取内容中,请等待...
推进科研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更大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、创造性
作者: 编辑:审计处(黄钰彬) 发布时间:2018年12月11日 16:03 点击:[]

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确定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,更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会议指出,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,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,推进科研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更大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、创造性,对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推动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,落实“三去一降一补”任务,培育新动能,增强发展内生动力,迈向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,具有重要意义。会议确定,一是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,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(备注:不是课题组或项目人)项目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,最终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。二是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。增加间接费用比重,用于人员激励的绩效支出占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比例,最高可从原来的5%提高到20%。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,参与项目的研究生、博士后及聘用的研究人员、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按规定标准开支劳务费(但是课题组公职人员不允许)。三是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。中央高校、科研院所可根据工作需要,合理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,确定业务性会议规模和开支标准等。四是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,中央高校、科研院所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可自行采购和选择评审专家。对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。五是合理扩大中央高校、科研院所基建项目自主权,简化用地、环评等手续,对利用自有资金、不申请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。同时,要落实和研究完善股权激励政策,建立科研财务助理等制度,精简各类检查评审。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强化自我约束意识,完善内控机制,确保接得住、管得好,营造更好科研环境。

发布日期:2016-06-02 来源:中国政府网

 

 

上一条:习近平: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

下一条:中共河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挂牌成立

关闭